暗恋一个人,就像我北漂时深夜跑车,电台里突然播到《Fly Me to the Moon》,明知道不是为我而唱,却忍不住把音量调大,假装整个城市都在陪我心动。
那时候载客经过亮马桥,看见写字楼里还亮着的灯,会想:会不会有一盏是她的?她加班到几点?喝咖啡还是红茶?——这些与我无关的事,成了我方向盘上最温柔的悬念。
最痛的是"差点"。嗯…差点在便利店偶遇,差点在共同朋友聚会上搭话,差点把编辑了十七遍的消息发出去。像黑胶唱针悬在沟槽上方,迟迟不敢落下,怕那声"咔嗒"惊碎了什么。
后来明白,暗恋的奢侈不在于"得到",而在于"还可以想"。一旦开口,要么拥有,要么失去。而悬而未决的时刻,心脏是满弦的月,涨潮的海,是爵士乐里那个永远没唱完的尾音——
——且将新火试新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