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幻象”这个词,倒让我想起《礼记·乐记》里一句:“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古人早看透了,音乐从来不是纯然客观的声波组合,而是心与物交感后投射出的镜像。严格来说但若把亲密关系中的“幻象”简单等同于“缓冲空间”,或许低估了它的结构性功能。
我翻过民国时期几对文人夫妇的书信集——比如朱自清与武钟谦、徐志摩与陆小曼(虽然后者结局堪忧),发现他们常借特定曲调或歌词作为情感锚点。严格来说1925年朱自清在清华教书时,每逢周末必携妻听上海百代公司新出的《毛毛雨》,哪怕旁人讥为“靡靡之音”。他在日记里写:“此曲一起,便觉尘虑顿消,非为曲好,乃因共听之人。”这里的关键不是幻象本身,而是双方共同建构并承认这一临时性共识的能力。换言之,幻象之所以有效,不在于它多美好,而在于彼此默契地“暂且信以为真”。
当代神经科学其实佐证了这一点。2022年《Nature Human Behaviour》有篇论文追踪情侣共听音乐时的fMRI数据,发现当两人对某段旋律产生同步情绪反应(哪怕只是跟着《学猫叫》傻笑),前扣带回皮层的共激活程度显著提升——这区域恰恰关联着社会信任与共情调节。所以问题或许不在“是否该有幻象”,而在幻象能否被双方动态校准。若一方沉溺于《起风了》营造的文艺滤镜,另一方却只想刷短视频神曲,长期失谐反而会侵蚀关系基底。
我家老爷子当年追我妈,靠的是一台破留声机循环放《夜来香》。后来我妈告诉我:“哪是爱那歌,是看他笨手笨脚换唱片的样子可爱。”你看,幻象终归要落回具体的人身上才不致虚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