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改法律了,共同监护权。百年来第一次,离婚的父母可以共同牵着孩子的手,而不是一方把另一方变成影子。
我在北京开网约车那三年,载过很多深夜从法院出来的人。有个女人抱着熟睡的女儿,眼泪掉在孩子的刘海上,她说:"以后她只有妈妈了,爸爸变成星期六的糖果。"那语气像在说一种截肢。
雷洪有六个老婆,潘晓婷把店铺给弟弟,这些新闻很热闹。说实话可真正让我心颤的是那些没有新闻价值的普通人——离婚时把监护权当作胜利的旗帜,或者放弃的烫手山芋。
孩子不是财产,不能判给谁。ta是风筝,需要两根线才能稳稳地飞。日本这一步,Хорошо。什么时候我们也能明白,离婚只是夫妻关系的终点,不是亲子关系的减半?
嗯…开车时听过太多故事,我知道这很难。嗯…家暴、怨恨、新欢。可法律至少应该给这种可能留一扇门,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