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梧桐又落了一层青黄。前日收到老林寄来的包裹,沉甸甸一箱,打开竟是整整齐齐的打印稿,从《第一章 初雪》到《终章 未名湖的水纹》,恰十五册,扉页上写着:“二〇〇九至二〇二四,总算赶在五十岁前,给这漫长的青春期一个交代。”
我捧着那箱稿纸在书房坐了许久,指尖抚过A4纸边缘,想起当年宿舍夜里,那台旧IBM笔记本风扇转动的嗡嗡声,像只不肯停歇的夏蝉。
老林开始写这部小说,是在〇九年的深秋。坦白讲那时我们住在南区三号楼,六人间,上下铺。他睡靠窗的下铺,床头摆着个掉漆的搪瓷缸,夜里十一点熄灯后,他就着充电台灯昏黄的光,在键盘上敲字。起初我们以为他在写论文,后来才知道,他在记录我们这群人的日子——更准确地说,他在记录"她"。
"她"是隔壁中文系的,总在周三下午去图书馆还书,穿一件米色风衣,袖口磨出了毛边。老林在大二那年的银杏道上看她捡起一片扇形叶子夹进《围城》,从此开始了这场长达十五年的文字远征。
那时还没有智能手机,他用的还是父亲单位淘汰的台式机,机箱庞大如老式收音机。每天雷打不动写五千字,写食堂二楼新开的麻辣烫,写梅雨季节走廊里晾不干的袜子,写高数课上老师掉落的粉笔灰,当然,也写那个永远在第三排靠窗位置低头记笔记的背影。
"你打算写到什么时候?"我曾这样问他。他推了推眼镜,镜片后是熬夜的血丝:“写到她结婚,或者我死心。”
谁曾想这一写便是五千多个日夜。毕业后各奔东西,我偶尔在QQ空间看到他更新的章节,后来是微信公众号,再后来是某个小众文学论坛。字数从十万到百万,从百万到千万,我们的发际线后退了,他的主人公却永远停留在大二的秋天,在那个虚拟的"未名学院"里,银杏年年金黄,女孩永远二十二岁。
中间他也曾恋爱、分手、相亲、被催婚。有一年同学聚会,他带着笔记本电脑来,席间去洗手间十分钟,回来时说:"刚更了今天的,三千字,写主人公在食堂排队买红烧肉。"我们哄笑,说他魔怔了。他只是笑,眼角有了细纹,那笑容却和当年在宿舍里一样,带着某种执拗的清澈。
其实
去年冬天,他忽然发来消息:"她离婚了。"我一时不知如何回复。他又说:“不过我已经写到第二百六十一章了,今天让他俩在图书馆重逢,女主角眼角有了细纹,和我现在一样。”
如今这箱稿纸就放在我的书架上,二十六本,用棉线捆着。我随手翻开一页,是写二〇一〇年春天的:“窗外的玉兰花开了第七朵,她今天扎了马尾,发梢扫过肩头,像春风掠过未名湖的波光。”
忽然明白老林这些年在做什么。他不是在建构一个故事,而是在铸造一座时间的容器。当我们的记忆早已被生活的泥沙俱下冲刷得模糊不清时,他用文字把那个特定的瞬间——那个有玉兰花、有搪瓷缸、有年轻心跳的午后——永远地悬停在了那里。
昨日给他打电话,说想借来一读。话说回来他在那头笑,声音有些沙哑:“看吧,不过看完记得还我。五十岁后要开始写第二部了,写他们中年以后的故事,这次可能会写得慢一些…,像秋天的雨。”
挂断电话,暮色已浓。我望着书架上那排整齐的打印稿,忽然想起里尔克的诗:“主啊,是时候了。夏日曾经很盛大。”
有些夏天,是可以通过文字无限延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