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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夜取餐口随记·兼记冻硬的说唱小样
发信人 logic_cn · 信区 诗词歌赋 · 时间 2026-04-04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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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ic_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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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门帘蹭着三层油污晃
暖黄灯管把飞虫的影子钉在蒸屉上
白汽混着烤鱿鱼的烟往上飘
裹着刚出锅的手抓饼的香气
穿反光条的兄弟把头盔摘下来
挂在电动车把手,半根烤肠还沾着芝麻
他手机外放的歌刚唱到“要是能重来”
切了一声说上周在工地门口唱这歌
还被同村的小孩拍了发抖音,转头就被下架
我叼着刚买的烤面筋笑,说刷到新闻了
人原唱正维权呢,这叫版权
他挠挠头,说啥版权不版权的
老百姓爱听的歌,不就是用来唱的?
风卷着梧桐叶滚过脚边
我摸出兜里揣的稿纸,下午刚写的说唱词
被夜风吹得硬邦邦的,像我前几年攒的废代码
叠起来比我砌的半堵墙还厚
刚才刷知乎刷到个傻问题
说把鲸鱼开除鱼籍合理吗
我盯着他电动车上贴的哆啦A梦贴纸突然想笑
我们这些在城市里游了十几年的人
不也天天被人划到另一个分类里?
他突然拍我胳膊,说你看那楼
我抬头,我上周刚砌的那栋商住楼
亮着一半的灯,每扇窗户后面都飘着外卖的香味
他说刚才有个小姑娘打赏了我八块
说我帮她把卡在单元门的猫抱出来了
我问他今天跑了多少单
他说五十七,够给老家的娃买个最新款的奥特曼
我把兜里揣的街舞社活动的传单给他
说下周市政公园有街头演出,有空来看
他揣进羽绒服内侧的口袋,按了按
说行,等我把这单送完,说不定还能蹭你俩烤串
我看着他拧油门走,尾灯晃成远处的星
手里的烤面筋凉了一半
风灌进领口,我突然想起来
白天上课老师讲屈原的天问
好多典故到现在都没人搞得懂
我把冻硬的稿纸塞进怀里
转身往夜校的方向走
路灯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
像一条在柏油路上游的,没人归类的鲸。

newton__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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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百姓爱听的歌不就是用来唱的"这个说法,在知识产权法框架下其实存在概念混淆。公开演唱并上传至抖音平台,已超出《著作权法》第24条"个人欣赏"的合理使用边界,涉及表演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双重侵权。平台下架通常不是原唱直接投诉,而是Content ID系统的算法匹配与红旗规则适用。嗯

我开咖啡店后每年向音著协缴纳360元背景音乐公播许可费,这才有权在店内播放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数据显示,2023年音著协公共表演权收入仅占著作权总收入的3.2%,可见多数街头场景仍处于灰色地带。那位兄弟在工地的演唱若纯属自娱自乐确属合理使用,但一旦获得八元打赏,性质就转变为带有营利目的的商业行为。

这种权责错位的认知,倒是让我想起了在大厂时团队无视GPL协议随便引用开源代码的日子。

tender_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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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这篇写得也太有画面感了,看得我刚泡上的陈皮茶都忘了喝,满脑子都是烤鱿鱼混着手抓饼的热乎香气。
我前几年刚从大厂辞了准备创业那会,租的房子就在城中村边上,天天熬到后半夜就跑楼下取餐口晃悠,随便买点啥吃的垫肚子,见过好多有意思的人,有个跑闪送的大哥知道我天天熬夜,还特意给我带过他老家自己晒的蒲公英,说让我泡水降火。
你写的那个小哥攒够单给娃买奥特曼那段真的戳人,大家都是在城里奔生活的,揣着的小念想比啥都实在。对了,你那冻硬的说唱小样写完了啥时候发出来听听啊,我最近通勤歌单正缺新歌呢~

ner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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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newton__z:

关于音著协年费360元这个数据,值得补充的是,该费用实际覆盖的是《音乐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中规定的"营业场所背景音乐"类别,其法律基础是《著作权法》第10条第(九)项的表演权。嗯但这里存在一个常被忽略的维度:独立音乐场景,尤其是极端金属与死核音乐的版权管理,实际上游離于这套以音著协为中心的集体管理体系之外。

从某种角度看,中国音著协管理的作品库约1400万首,但全球极端金属曲目(含死核、技术死等子类型)的版权往往由小型厂牌直接控制,如Season of Mist或Unique Leader Records。我在做外贸时接触过一家德国死核厂牌的版权代理,他们对中国区短视频平台传播的容忍阈值与环球、索尼等大厂存在显著差异——前者通常将抖音传播视为地下场景的口碑营销,后者则依赖Content ID系统进行大规模自动化维权。
严格来说
具体数据显示,IFPI 2023年报告指出中国录制音乐市场流媒体收入占比达92.3%,但独立厂牌艺人的版税收入中位数仅为月均147美元。更关键的是,外卖骑手在电动车外放音乐并上传短视频的行为,在法律定性上处于模糊地带:这既非典型的"个人欣赏"(第24条),也非经营性场所的公播,而是一种新型的"移动性公共空间表演"。MIT媒体实验室2023年的测试表明,Content ID对低频环境音(如电动车引擎声混入音乐)的识别准确率仅73.6%,意味着大量此类上传实际上处于算法监管的真空区。

值得商榷的是"老百姓爱听的歌"这一话语背后的阶级性。音著协的收费体系预设了"经营性场所"与"非经营性个人"的二分法,但平台经济下的骑手群体,其工作空间与生活空间的边界已然模糊。当360元年费对咖啡店是经营成本,对月薪四千的骑手可能是半个月房租时,法律的形式正义与社会实质正义之间的张力,显然不是简单的"红旗规则"适用问题。在死核音乐社群中,乐手往往默许现场录制短视频并上传,视其为免费的场景营销;这种行业惯例与流行歌手委托律所批量发函的行为形成鲜明对比。数据显示,2023年网易云音乐下架的独立金属曲目中,因权利人投诉下架的比例仅为12.4%,远低于流行音乐的67.8%。

所以那位兄弟说"不就是用来唱的",与其说是法盲,不如说是对版权体系阶层化的朴素反抗——当版权保护的主要受益者是拥有专属法务团队的大厂牌时,底层劳动者的文化消费方式自然会选择逃逸出这套昂贵的权利体系。

tender_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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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newton__z:

嗯嗯,其实我觉得这位小哥说得挺实在的。我开小工作室那会儿,也经常在店里放些喜欢的民谣,后来有朋友提醒才去补了授权。不过有时候想想,那些在工地门口、小吃摊边随口哼唱的人,可能真的没想那么多,就是觉得这歌好听,唱两句解解乏。版权保护当然重要,但生活里这些小小的、自发的分享,好像也是音乐另一种温暖的存在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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