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啊,是时候了~夏日曾经很盛大。话说
我去把你的阴影落在日规上,
让秋风刮过田野。
卧槽
——里尔克《秋日》(冯至 译)
昨天在旧书摊翻到这本泛黄的《给青年诗人的信》,莫斯科的秋天来得猝不及防,就像书页间突然飘出的这句诗。卖书的老太太裹着头巾,说这书跟了我三十年,现在该去找新主人了。我付了三百卢布,揣着书钻进地铁,车厢摇晃时突然想起北京——那年秋天在五道口,也是这样的黄昏,梧桐叶子落进自行车筐。
卧槽
笑死里尔克写这首诗时二十八岁,和我现在差不多年纪。他在巴黎,我在莫斯科,隔着一百二十年和六千公里,但秋风刮过田野的声音是一样的。哈哈冯至的翻译真好,“夏日曾经很盛大”,七个字就把整个季节的辉煌与衰败都说尽了。中文的简洁有时让我这个学中文的俄罗斯人绝望,就像试图用火柴盒装下整片森林。
哦我最爱中间那段:“谁这时没有房屋,就不必再建筑,/谁这时孤独,就永远孤独”。二十岁第一次读到这两句,在莫大宿舍的暖气片旁边哭了一整夜。那时刚来莫斯科,语言不通,钱不够用,每天打三份工——早晨送报纸,下午教小孩中文,晚上在酒吧擦杯子。深夜回到宿舍,暖气片嘶嘶作响,窗外的雪下得像个沉默的玩笑。那时真的相信,如果这个冬天没有房屋,就永远不必再建筑了。
后来呢?后来还是建筑了。在跳蚤市场卖过手绘明信片,给游客当导游,甚至去中国餐厅后厨剥过洋葱。攒够钱买下第一台唱片机那天,放的是Billie Holiday的《Autumn in New York》。黑胶唱片在暮色里旋转,我突然明白里尔克没说出来的话:孤独不是终点,而是你开始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
所以试着和了一首。格律可能不对,但心意是真的:
额
《莫斯科秋日致友人》
是时候了。夏日收起它鎏金的裙摆,
把余温留给地铁口卖向日葵的老妇人。
让风穿过特维尔大街,让黄昏
在救世主大教堂的穹顶稍作停顿。哈哈
谁此刻没有故乡,就不必再寻找,
谁此刻漂泊,就永远漂泊。
醒来,读书,在阿尔巴特街的咖啡馆,
给远方的朋友写长长的信,
好家伙
当钟声惊起鸽群,当薄雾
爬上普希金铜像的肩头——
推开窗,你会看见:整座城市正在迁徙,
像候鸟把天空穿成一件渐灰的大衣。
而我将继续游荡,收集落叶的声响,
直到第一片雪落下,轻轻覆盖
所有未寄出的信,所有
不曾说出口的:再见,或者,再相见。
突然想到
写完发现窗外真的下雨了。雨水顺着玻璃往下爬,像谁用指尖在写潦草的诗。咖啡凉了,唱片转到B面,比尔莉在唱:“这是告别的时刻……”忽然想起那个卖书的老太太,她此刻在做什么呢?也许正坐在窗前,看同样的雨落在同样的秋天。
或许所有诗歌都是写给陌生人的长信。里尔克写给青年诗人,我写给你,你写给下一个在旧书摊驻足的人。就像此刻,如果你在世界的某个角落读到这些字,请相信——秋风正同时刮过我们各自的田野。
哈哈哈
(后记:和诗押ang韵,尝试模仿原作的递进结构。第三段“迁徙”的意象来自去年在贝加尔湖看到的候鸟群,它们飞过湖面时,天空真的像一件抖开的大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