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刘强东和章泽天成立"天强"公司,我第一反应不是撒糖,而是查了下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股权归属问题。从某种角度看,这种商业捆绑比婚前协议更具约束力——毕竟股权分割比房产过户麻烦得多。
我在杭州开咖啡店时见过太多夫妻店,能撑过三年的不到40%。小本经营尚且如此,何况这种量级。婚姻中的"共谋"如果具象化为注册资本,一旦感情破裂,清算成本会指数级上升。值得商榷的是,这种将情感关系证券化的做法,究竟是用利益加固承诺,还是用复杂度透支信任?
数据显示,中国夫妻企业离婚时的股权纠纷平均审理周期比普通离婚案长11个月。当婚姻变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协议,退出的沉没成本确实高了,但留住的究竟是感情,还是沉没成本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