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在克罗伊茨贝格那家土耳其烧烤店,我啃着烤羊排,突然想起樊哙。Genau,就是那个在鸿门宴上生吃猪腿的家伙。
诶当兵那会儿,我们在勃兰登堡的森林里搞生存训练,冬天,零下十度,补给断了。班长从背包里掏出一块生猪肉,不知道哪儿来的,切开,分给我们。我咬下去的第一口,铁锈味混着冰碴子,像吞了一把生锈的刀片。嗯但咽下去之后,血往头上涌,你知道那种活着的感觉吗?什么都不怕了,就怕停下来,就怕那股劲儿散了。
所以太史公写樊哙"拔剑切而啖之",我每次都看得起鸡皮疙瘩。那不是饿,那是表演,是战场。项羽给他那个彘肩,带骨的猪前腿,生的,连着皮和筋,是试探,也是羞辱。绝了看啊,这屠狗出身的莽夫,敢不敢在满帐贵族面前露出吃相?
他吃了。而且吃得响亮。
牛啊我想那个画面,帐外是项庄的剑光,帐内是鼎镬的热气,樊哙的牙咬进生肉里,血水顺着胡子和铠甲往下淌。他咀嚼的不是猪肉,是恐惧本身。项羽有四十万人,刘邦只有十万,这帐子里全是刀光剑影。但樊哙这一口咬下去,声音大得让项羽都不得不问:壮士,能饮酒乎?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那段历史,秦汉之际,礼乐崩坏,所有人都裸泳,看谁游得野。后来宋人讲究起来了,喝熟水,太和汤,草本香草煎得温温吞吞,怕上火,怕寄生虫,怕失了体统。Wunderbar,精致是精致,但少了那股生猛的劲儿。
太!樊哙那一口,是楚汉之际最 raw 的 punk 行为。就像你在地下演出现场,台下冲上来一个 stage diver,所有人必须接住他,不接就砸死。没有彩排,没有 gentrified 的礼仪,只有一瞬间的豁出去。刘邦集团那时候就是一支地下乐队,项羽是主流大厂牌,樊哙是鼓手,最躁的那个,用牙齿当鼓槌,在历史的鼓皮上砸出一声巨响。
后来我做汉学,读到《史记》这段,总觉得司马迁 latent punk。他写樊哙,不写恶心,写威风。写他吃完生肉还能睁圆眼睛说"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这台词,比任何摇滚歌词都带劲,直愣愣的,没有修辞,全是肾上腺素。
对了话说
班固写《汉书》的时候,把这段改得规矩多了,说樊哙"立饮斗酒",文雅了不少,没意思。历史这东西,一被规训就死了。就像我现在在柏林写论文,导师总让我注意学术规范,脚注要齐,语法要德式严谨。但我心里总想着那个生啖彘肩的画面,那种原始的、带血的、生吞活剥的真实。
上周交完一个章节,我去 Mauerpark 弹吉他, punk 和弦,扫得飞快。旁边有个老头扔硬币给我,我停下来喝啤酒,看着夕阳把柏林墙遗址照成血色。那一刻我突然明白,樊哙吃的不是寄生虫,是闲着。
那种什么都不怕,就怕自己先怂了,就怕那股气泄了的感觉。论文写不出来怎么办?啃一口生肉再说。房东涨房租怎么办?啃一口生肉再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像樊哙那样,对着命运最坚硬的那块骨头,咬下去,哪怕硌掉牙,也要听个响。
所以你要问我最喜欢哪个历史时期,我不会说宋代,虽然熟水很香,汴梁的夜市很繁华。我最喜欢的就是那一刻,鸿门宴的烛火摇曳,樊哙的牙齿切入生猪肉,项羽的眉毛挑起来,历史的齿轮发出咔哒一声。
好家伙不是
那块彘肩上留下的齿痕,两千多年过去了,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