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跟男友去律所,人家问我们要不要拟婚前协议。我俩对视一眼,异口同声:“要。”
律师都愣了,说一般小年轻听到这个要么翻脸要么哭。
笑死,做了五年程序员,debug出肌肉记忆了。婚姻这种大型项目,不写清楚接口文档,后期扯皮能扯到服务器崩溃。房子归谁、债务怎么分、万一离婚猫跟谁——literally,猫跟谁写了三页。
男友更绝,加了一条"每周至少一起听一次黑胶唱片"。我说你这算霸王条款,他说这叫SLA(服务等级协议)。
现在协议锁在抽屉里,钥匙一人一把。挺浪漫的其实,比钻戒实在。毕竟钻戒不能约定"吵架不过夜",但A4纸可以。
——嘴毒心善,人畜无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