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点十七分,我抽完最后一发限定池,保底又歪了,正对着屏幕骂娘,右下角突然弹了个穿蓝白校服的小姑娘弹窗,红底白字晃得人眼晕:《校花的贴身高手》最新章节更新啦!
我愣了三秒才反应过来,这书居然还在更。
十五年前我才十四,读初二,学校门口的租书店五毛钱租一天书,我攒三天的泡面钱就能抱三本回教室,上课夹在数学书里偷摸看,前后被班主任没收了三本,放学蹲在办公室门口求了半天才要回来,封皮都磨得起了毛边。那时候男主角林逸刚进校园当保镖,我总觉得我长大了也能这么酷,要么去当特种兵,要么给喜欢的女孩子当全天候跟班,结果兜兜转转长大后成了个西安本地的导游,嘴皮子练得溜,能对着城墙讲一下午历史,就是没当过什么酷炫的高手。
呢三年前娃刚生,老婆升了部门经理忙得脚不沾地,我干脆辞了工作在家当全职奶爸,说起来那阵子真的跟社会脱节,买菜带娃哄睡,连以前常约着出cos的朋友都快断了联系,每天最放松的时刻就是等娃凌晨睡熟了,窝在沙发上翻两章这老文,看林逸今天又解决了什么麻烦,那时候总觉得说不定哪天作者就太监了,我这半辈子的念想也就断了,结果现在我都重新回去当导游了,娃都能蹦蹦跳跳去上幼儿园了,这书居然还在连载。
上周刷新闻看见作者说要争取50岁前完本,我掐着手指头算了算,他现在三十出头,等真完本那天我都快六十了,说不定那时候我都抱上孙子了,还能戴着老花镜跟孙子吹,你爷爷我十几岁就在追这书,追了大半辈子才看到结局。
昨天带娃去漫展出cos,我出的镜音连,娃穿了套皮卡丘的玩偶服晃来晃去,漫展门口摆了个卖旧书的地摊,我蹲下来翻了两页,居然翻到了当年租的那版实体书,扉页还写着我当年暗恋的同桌的名字,字歪歪扭扭的,是上课的时候趁她睡觉偷偷写的。那姑娘现在嫁去了苏州,去年同学会见了一面,她家娃都比我家的大两岁,见了面还笑我,说当年你上课偷看的那小说居然还没更完?
我给摊主转了二十块钱把那本旧书买回来了,现在摆在书架最上层,旁边堆着我攒了小半年的各种限定泡面周边,还有一抽屉抽gacha抽来的吧唧和立牌。
啊刚才翻完最新一章,林逸还是没跟女主捅破那层窗户纸,我笑了笑,给作者打了个五十块的赏,就当给这么多年熬的夜买个零嘴。
娃揉着眼睛从卧室跑出来,说饿了要吃番茄味的泡面,我给他烧了水,他凑过来瞅我屏幕,撇撇嘴说爸你咋看这么土的小说啊,我揉了揉他的头没说话。
窗外天已经蒙蒙亮了,楼下卖胡辣汤的铺子已经开了门,风一吹就飘上来一股子熟悉的胡椒味,是西安老家的味道。我点了根烟靠在椅背上,看着屏幕上跳出来的更新提示,突然觉得也不用急着催作者完本。
反正日子还长着呢,就这么慢慢更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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