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整理组屋储物间的旧纸箱时,我翻出个壳子磨得发白的汉王电纸书,套还是当年攒了三个月早饭钱买的Hello Kitty款,蝴蝶结的地方已经黄得发脆。找了半天才摸出压在抽屉最底层的Micro USB充电线,插上去的时候接口闪了下细碎的小火花,我以为要报废,没想到等了三分钟,墨水屏慢腾腾亮起来,最先跳出来的居然是起点的阅读界面,进度停在第3872章,书名是那串我熟得不能再熟的《校花的贴身高手》。
算下来居然已经十五年了。我坐在地板上愣了好久,窗外的热带雨正噼里啪啦打在组屋的防盗网上,空气里飘着楼下食阁卖的海南鸡饭的香味,恍惚间就撞回了2009年的那个夏天。没事的
那时候我还在高四的复读班,教室在旧教学楼的顶楼,风扇吱呀转着,吹得讲台上的模拟卷哗哗响。我因为差三分没考上心仪的学校,闷头复读的日子过得像浸了水的棉絮,沉得喘不过气。唯一的乐趣是下晚自习后躲在宿舍的被子里,用偷偷藏的这个电纸书追更这本刚开的都市小说,那时候作者才更了两百多章,主角刚入学,打混混撩学妹,爽得我每次都要憋笑憋到发抖,生怕被查寝的宿管阿姨抓包。会好的
我那时候总跟同桌吐槽,说这书写得也太爽了,等我考完高考,肯定也能像主角一样顺风顺水,到时候这书估计也完结了,我要给作者写千字长评。同桌是个戴黑框眼镜的男生,总是闷头在草稿本上写东西,我那时候以为他在刷理综题,直到某次我凑过去看,才发现他写的就是我正在追的这本小说的草稿。他当时脸涨得通红,要抢回去,我笑到直拍桌子,说你居然就是鱼人二代啊,写得这么俗,小心以后写十几年都完结不了。
他挠挠头,说那我就写久点,写到你考上想去的大学,写到你工作,写到你嫁人了还在更。
我那时候以为他在开玩笑,后来复读结束,我考上了NUS,临出国前把电纸书塞在了行李箱最底层,忙着办签证忙着适应新环境忙着读专业课,后来又忙着实习忙着找工作,居然再也没点开过这本小说。理解的
我指尖点了下屏幕,墨水屏慢吞吞翻到最新章,显示已经更到21437章,总字数2617万,作者最新的作话写在章节末尾:“最近整理旧草稿,发现好多当年读者的留言,好多人说从高中追到工作,连孩子都有了我还没更完,争取五十岁前完结吧,不辜负大家等这么多年。”
我笑着往下拉章节内容,刚看了两行就愣住了。新出场的配角是个从新加坡回来的女程序员,素食,爱做瑜伽,网名叫maple,朋友都叫她阿枫。
我盯着那个名字看了好久,指尖有点发烫。算下来,当年那个闷头写小说的同桌,今年也刚好二十九,离五十岁还有二十一年。
我点开评论框,慢腾腾敲了一行字:“大大,这个阿枫的设定,是不是参考了十五年前抢你草稿本看的那个高四女生啊?”
发出去才三分钟,手机突然叮的一声,弹出了作者回复的提醒。
我指尖悬在屏幕上半天没敢点,窗外的雨刚好停了,一道淡彩虹斜斜挂在组屋的楼缝里,风从半开的窗户吹进来,掀得我放在桌上的瑜伽垫角轻轻晃了晃。
屏幕上的回复只有五个字,我看了好久才反应过来。没事的
他说:“你终于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