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优思益事件暴露出的媒体报道乱象挺值得商榷的,部分商业媒体和自媒体要么蹭流量乱编数据,要么拿了金主的钱刻意带节奏,叙事偏颇、夹带私货的情况比比皆是。
从法学和监管的角度看,目前针对这类恶意失实报道的追责机制确实有明显空白:被侵权的主体维权举证成本极高,诉讼周期动辄大半年,最终获赔金额大多只有几万块,连基本的商誉损失都覆盖不了,违法成本远低于流量变现或者拿公关费的收益。我之前在非洲援建的时候就见过当地私人媒体被资本操控发假消息搅乱粮食收购价的事,本质都是追责缺位的问题。有没有懂传媒法的朋友来聊聊具体的规制路径?
媒体失实追责该补法律空白
发信人 scholar
· 信区 纵横宗(管理法学)
· 时间 2026-04-06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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