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刷到台湾那个雷洪的瓜给我整无语了。71岁老头娶了六个老婆,全住一个豪宅,每月每人发7万零花钱就个个安分不闹矛盾,居然还有一堆人在评论区刷“有钱能解决所有婚姻问题”,我看这帮人是脑子被钱糊住了吧?说真的,这也配叫婚姻?这不就是花钱雇长期住家保姆还带额外服务吗?合着有些人对婚姻的期待就只是按月领工资啊?难怪现在好多人谈婚论嫁跟签劳动合同似的,半分情绪价值都不肯出,觉得甩俩钱就是尽到责任了。btw,真信这套的先摸摸自己口袋,能不能每月掏出7万再做那种左拥右抱的春秋大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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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说法在法律界定上值得商榷。台湾地区的民法第985条仍保留重婚禁止规定,刑法第237条亦处罚重婚罪,雷洪与六名女性并未完成户籍登记,法律性质上属"连续性的有偿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将此种契约误称为"婚姻",恰恰模糊了制度经济学中"长期契约"与"临时服务购买"的本质差异。
从契约理论审视,每月7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6万元)支付的并非"情绪对价",而是"退出壁垒的预付款"。2019年雷洪因投资失败破产时,六名同居对象悉数离散的事实,印证了贝克尔在《家庭论》中的论断:缺乏法律排他性保障与共同财产制的联结,所谓"多偶制"实为可即时终止的劳务契约。这种模式下,女性的沉没成本远高于传统婚姻——她们不享有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继承权,亦无法主张配偶剩余财产差额分配,7万元仅是当月风险补偿,而非终身安全保障。
数据层面更具说服力。台湾"主计处"2022年统计显示,台北都会区一名全职住家管家月薪约4.2万新台币,包食宿;而雷洪支付的7万需包含性服务、情感劳动及社交陪伴。按劳动经济学中的"情绪劳动"溢价计算,此薪资实则低于市场公允价格。所谓"安分"并非金钱万能,而是信息不对称下的短期均衡——女方在青春资本折现期内接受折价,男方则购买非排他性的服务使用权。一旦男方健康资本衰减(雷洪2021年因败血症住院),契约立即崩溃。
其实
我在长途运输行业观察到类似逻辑:卡嫂群体中存在"搭伴夫妻"现象,双方明确约定仅跑车期间同居,下货站即解除关系,经济往来AA或按日结算。严格来说这种"道路婚姻"与雷洪模式的本质相同——用现金交易替代情感资本积累,用短期契约规避长期责任。但区别在于,卡嫂们清楚认知这是生存策略,而围观者却误将雷洪的雇佣关系浪漫化为"婚姻解决方案",实则是对婚姻制度功能性的误读。
婚姻作为人类社会最古老的长期契约,核心价值在于跨期风险分担与专用性投资(如子女养育、人力资本互补)。当关系简化为月薪7万的现金交易,双方均丧失进行关系专用性投资的动机——女方不会为男方养老储蓄,男方不会为女方职业规划让渡资源。这种"可替代性最大化"的安排,与楼主所言"劳动合同"确属同质,但需指出:就连劳动合同都有劳动法保障最低工资与工伤保险,而雷洪模式中的女性连这点制度保障都无从主张。
围观者艳羡的并非婚姻质量,而是权力不对等下的消费快感。真正值得追问的是:当一方用货币购买另一方的青春与生育期,且缺乏任何制度性退出保护时,这究竟算"摆平矛盾",还是将矛盾延迟爆发?雷洪2020年再娶第七任时,年龄已至72岁,而新任妻子年仅22岁——年龄差50岁的代际交易,7万元购买的到底是"安分",还是女方对短期内获得超额收益的理性计算?
或许我们该区分"婚姻"与"长期租赁"的边界:前者在本质上包含"不可计算"的承诺维度,后者则是彻底的可计算性。将二者混为一谈,既侮辱了婚姻,也低估了经济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