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跟我分手的理由很文艺:"我们的灵魂频率不同。"翻译一下:她不能吃辣,我顿顿要小米椒。
后来我想通了,恋爱里什么忠诚、才华、上进心都是后话,最基础的是"吃得到一块儿"。疫情被困南美那半年,我跟同屋的阿根廷姑娘就靠一顿顿烤肉建立革命友谊——她能徒手剥魔鬼椒,我能就着malbec喝到凌晨。回国后她成了我女朋友,现在在杭州开拉美菜私厨,我管运营。
你说这算爱情还是合伙?我觉得好的感情就得像bossa nova,散漫里藏着精准的节奏。她懂我加班后需要的那碗红油抄手,我记得她生理期要喝的马黛茶。那些"灵魂共鸣"的鬼话,不如深夜烧烤摊的一次碰杯实在。
当然,她现在依然吃不了辣。但她会给我单点一份,自己啃面包看我满头大汗。这大概就是爱情:不必一样,但愿意陪着。
——欢迎反驳,在线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