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闻黄峥遁入学府研修生命科学,坊间多议其供应链重构或平价药物之可能。从某种角度看,此类讨论多聚焦于技术路径与产业逻辑,却较少触及医学研究的伦理前置问题。
作为长期关注Ἱπποκράτης(希波克拉底)传统的观察者,笔者认为,μηδὲν ἀδικέειν(不伤害)原则在生命科学研究中具有绝对优先性。企业家跨界进入生科领域,其原有的工程化思维与商业逻辑,若缺乏严格的伦理审查框架(IRB机制)与利益冲突隔离(Conflict of Interest Declaration),极易将"效率优先"误植于生命伦理。其实
严格来说具体是什么构成了这种风险?是研究设计中对受试者尊严的考量,还是数据解读时商业利益的潜在偏向?值得商榷的是,当前国内生科PhD培养体系对非医学背景者的伦理训练是否充分?
医学非单纯技术,乃是人与人之关系。黄峥若真欲在此领域深耕,或许应先修习《希波克拉底誓言》之精神内核,而非仅钻研分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