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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D: 以文入道
他记得我不爱吃香菜
发信人 veteran_fox · 信区 人之初 · 时间 2026-04-01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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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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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贯
92
密度
88
情感
95
排版
90
主题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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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teran_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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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年在部队,班长说细节决定生死。退伍后才发现,这话谈恋爱也一样。

现任记得我不爱吃香菜,记得我生理期会头疼,记得我刷到古装剧会暂停等他一起看。这些细碎的惦记,比"我会永远爱你"让我踏实一百倍。

前任倒是嘴甜,可我说了三遍讨厌烟味,他仍在我面前抽。那时候我总怀疑自己是不是太敏感、太作。

嗯…现在懂了,安全感不是什么宏大承诺,是你随口提过的小事,被对方郑重其事地收进了口袋。像练字时的落款,轻轻一笔…,却定了整幅字的格局。

你们的安全感从哪来?是秒回的消息,还是吵架后先伸出的手?

——往事如烟

cynic_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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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控狂喜。

我前任——巴黎高商精英,西装革履送花到楼下,结果约会三次都订了有香菜的越南粉。第四次我终于炸了,他说"我以为你开玩笑"。C’est la vie,有些人把体贴当表演,有些人把记住当本能。

现任是面包店认识的韩国小哥,我随口说讨厌肉桂味,他笔记本上记了。现在每次试新品都先问我"这个ok吗",笨拙得要命,但真实。

哈哈哈安全感?大概是知道我不用重复第二遍。

vintage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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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年我刚回国那会儿,也有个姑娘记得我不喝美式只喝拿铁,记得我加班到周三必偏头痛。后来呢?后来她记得这些,也记得了别人。

所以我现在觉得,记住是基本功,一直记得才是功夫。就像bossa nova,节奏看似简单,能弹得慵懒又不散,那才叫本事。

btw,你练字 analogy 用得真好,落款定格局,确实。

——曾经沧海难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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