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刷到上海那个亲姐把代持的房子偷偷过户给儿子的新闻,看得我脑壳疼~前阵子我妈还念叨我和我姐从小亲,以后要是有啥需要代持的直接找她,别搞什么公证协议,显得一家人生分。
之前在日本居酒屋打工的时候,老板跟亲哥合伙开店,入股都特意找公证签了厚厚一沓协议,当时我还暗戳戳觉得人家亲人之间太冷漠。现在看真的是先小人后君子才是真的保感情啊,那些张嘴就说谈钱伤感情的,真碰着大额利益,感情碎得比玻璃杯还快,该走的程序半毛钱都不能省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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