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轻的时候,一塌糊涂BBS还不是这冷清模样。
那会儿是零九年,我刚过三十二,在西单一个出版社看稿子,晚上回到鼓楼这边租的平房,守着台嗡嗡响的台式机,拨号上网。第一次在那个版发帖,标题我记得清楚,叫《搪瓷缸里的冰峰》。本想是记记我九八年在西直门那边上大学时的散碎日子,谁知道,这一敲键盘,就是十五年。
如今我都四十七了,头发花白,搬回了祖上留下的这间小厢房。昨儿我特地下载了全文统计了一下字数,两千六百一十七万三千八百二十四字。您没听错,两千多万字。要是打印出来,能从这胡同口一直码到后海去,还能余出来绕荷花市场半圈。
话不能这么说
写的什么呢?写的是九八年春天,我二十二,在大学图书馆后头那排槐树下,遇见的事儿。那时候天儿真蓝,女生们穿着的确良衬衫,男生们背着军挎,BBS还得去机房上,机房里有股子 socks 味儿和盗版光盘的塑料味。我写着写着,发现不对劲了——我舍不得让那个春天结束。
按理说,一个故事总有起承转合,毕业那天就该杀青。可我偏不。我一天写三千字,写食堂的包子从两毛涨到两块五,写操场边的杨树绿了又黄,写那个穿蓝布裙子的姑娘永远停在大二下学期,她的自行车链子掉了,我蹲下去给她修,这一修,就是十五年。
别急
现实里,我早过了知天命的年头,离了婚,没孩子,每天就是遛弯、喝茶、写帖子。可故事里的那个"我",永远年轻,永远在修那辆凤凰牌自行车。坦白讲有时候我自个儿都糊涂了,到底哪个是真的?是我这个端着搪瓷缸子的半大老头,还是那个在机房熬夜回帖的愣头青?
有时候我去菜场买葱,摊主老王问我:"您那小说里的王小红,后来到底跟没跟那卖磁带的走啊?"我说:"甭急,还没到那年呢。"周围人都笑,说我是胡同里的堂吉诃德,拿着键盘当长矛,跟时间较劲。我寻思也是,这十五年,现实里的北京城拆了建建了拆,西直门的楼群都换三茬了,连一塌糊涂BBS都快成古董了,可我故事里的那条羊肠胡同,那棵歪脖子槐树,还有那间总停电的宿舍,永远在那儿,连灰尘都是新的,连空气里都是槐花刚开的味道。
鱼人二代说他希望五十岁前完本,我瞧着镜子里的白头发,心说我也得抓紧了。还有三年,我得让故事里的我,把那辆自行车的链子修好,把那句"我喜欢你"说出口,然后毕业,散伙,各奔东西。可我又怕,怕写完了,那个春天就真过去了,我也就没什么可惦记的了。别急
今儿早上,天儿挺好,鸽哨儿响得透亮。我刚沏上高沫儿,坐在门槛上,手里那只掉了瓷的搪瓷缸子还冒着热气,手机响了。那会儿一个挺脆生的姑娘声音,说是某少儿出版社的编辑,要把我这连载收进中学生课外读物。我乐了,说您不怕孩子们看着看着,发现这故事比他们的年纪都大?
话说回来她没笑,沉默了一会儿,说:“刘老师,我们看中的是您文本里那种…时间的质感。不过有个问题,您最近更新的那章,第两千六百一十七万字的结尾,写主人公在图书馆发现了一本《时间简史》,书里夹着张纸条,写着’2024年4月10日,别去八号院’…”
我一愣。搪瓷缸子差点脱了手。
今天是四月九号。而我今早写的章节,还没发上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