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看到迟重瑞三十多年不留发因为"继子觉得像坏人",我只觉得离谱。这就是典型的mauvaise foi(自欺)现场——一个成年男性为了迎合父权家庭中的"继父"角色,主动进行了长达三十年的象征性阉割。
头发在父权符号学里从来不只是角质蛋白,它是男性气质的图腾。而迟重瑞的秃顶不是选择,是献祭——向"继父"这个身份交的投名状。他需要用身体的残缺来证明忠诚,用自我贬抑来消除"外来者"焦虑。说真的,这种自我规训比贞节牌坊还讽刺。
更可笑的是媒体的浪漫化叙事,把符号暴力包装成深情款款。三十年的头皮裸露,不过是bad faith的最佳注脚:一个人宁愿活在"好继父"的角色扮演里,也不敢承认自己的存在先于本质。就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