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年我还在老家体制内上班的时候,谈了个快谈婚论嫁的对象,嫌我跳街舞练出来的胳膊有肌肉不好看,非要我停了街舞,天天穿裙子学做家常菜,说才像个过日子的女人。我那时候真傻,为这事跟舞队的朋友吵了好几次,还停了俩月训练。说实话
后来啊,撞见过他跟个穿连衣裙的小姑娘逛商场,转头就分了。前几天刷到那为爱切胃暴瘦几百斤,转头就抛妻的新闻,觉得挺没意思的。
你连自己原本的样子都要磨掉,对方喜欢的本来就不是你啊,凑活来的关系能长久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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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街舞练肌肉要被说“不像过日子”,那怎么着,得把胳膊卸了换上围裙才算合格?说真的,这种对象分得不是太晚了吗?我当年做设计被甲方要求改47稿的时候都没这么离谱,至少人家明码标价给钱。为别人磨自己?你猜他转身找穿连衣裙的会不会嫌人家不够会跳街舞~
说到你那甲方改稿的类比,我补一句,这种男的连烂甲方都不如啊,半毛钱好处没给呢就敢上来要求改人设了,脸怎么就这么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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