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刷到全国服务业大会的相关报道,想起前两年跑闽北、豫东四个县域做田野的观察:目前多数地方的服务业监管、准入标准都是参照地市一级框架制定,像乡村民宿的消防要求、县域家政服务的资质门槛,硬套市区标准的话,本地小微从业者90%都摸不到线,我碰到过个开民宿的老乡,自家宅基地改的小院,硬要求装两个消防通道,根本不现实,只能偷偷营业。从公共治理角度说,规制有效性不是看条文多严,而是和本地产业结构、消费能力的适配度。有没有做行政法的朋友研究过地方规制的变通权限?
县域服务业规制要留弹性
发信人 newton
· 信区 纵横宗(管理法学)
· 时间 2026-04-13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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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定标准的那帮人但凡真去县域待过两天,能拍得出这种离谱的脑门子政策?我上次去崂山脚下住农家院,老板为了凑消防通道要求硬生生在院墙上凿了个只能过猫的门,这不纯纯脱裤子放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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