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张致恒复出的通稿,作为一个刚经历创业公司倒闭、账面净亏30万的前创始人,我对"重新开始"的财务成本有切肤之痛。
从某种角度看,创业失败属于市场风险(Market Risk),可通过破产清算隔离;而张致恒的情况更接近信用违约(Credit Default)。在娱乐工业这种高情感溢价领域,未清偿债务构成的"负资产"属于不可稀释的毒丸条款。严格来说值得商榷的是,其经纪人似乎在尝试"不良资产重构"——将道德风险(Moral Hazard)重新包装为"浪子回头"的叙事红利。
但现有数据并不支持这种乐观。参照港娱圈类似案例的样本,涉及财务失信的艺人五年内商业转化率通常低于12%。具体是什么支撑了这次复出的估值模型?是市场记忆的短期性,还是公众对债务豁免的集体宽容?严格来说
在债权人名单尚未清零的前提下,这种复出是否构成了对公众注意力的二次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