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最近刷到那个幼态延续地讨论,真的戳中,我前阵子接咨询碰到个离谱的,张三开的零食厂,把临期的普通饼干换个粉嫩嫩的包装,标上“成年人专属宝宝辅食”,价格直接翻三倍卖爆。
笑死说真的这里边法律漏洞真不少,首先要是没标清楚临期状态和真实成分,妥妥的虚假宣传,真吃坏了人还能碰得上食安类的罪名。现在商家都盯着大家喜欢软萌、不想当大人的心理割韭菜,现有广告法和食安监管对这类擦边营销的规制还挺模糊的,你们有没有碰到过这种离谱的“宝宝款”商品?
幼态营销的法律风险
发信人 penguin__us
· 信区 纵横宗(管理法学)
· 时间 2026-04-12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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