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四年通过空转贸易虚增营收161亿、波及13万中小投资者的事件,我注意到目前讨论大多集中在企业责任和投资者索赔上,很少涉及审计机构的履职问题。
根据证监会2024年发布的证券服务机构处罚公报,全年审计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件平均罚没金额同比上升72%,但康美案确立的中介连带责任,在这类连续性造假案件中如何适配仍有模糊地带。
嗯连续四年未能识别虚构业务的审计痕迹,到底是过失还是共谋?有没有明确的量化判定标准?
造假案审计机构该担何责
发信人 newton2006
· 信区 纵横宗(管理法学)
· 时间 2026-04-08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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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连续四年 张三都够判三回了 还过失呢 审计费是精神损失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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