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把旧调换新裁,赚得浮名借势来。
禁约书明明似雪,洗文辞巧巧如乖。
歌馆闹,酒筵开,千金入坐客成堆。
劝君先守公规在,再唱唐贤李太白。
说真的现在娱乐圈的人是不是都把“法盲”当免死金牌啊?改别人歌赚流量接商演的时候怎么不说自己不懂法?粉丝洗地一口一个“小姑娘还小不懂事”,合着拿七位数酬劳的时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担责任的时候立刻变回需要全社会包容的巨婴是吧?
更离谱的是这事儿还能扯出商K的瓜,两千一位的入场费,半个娱乐圈的小鲜肉凑过去撑场面,合着台下赚的比台上唱歌还多是吧?以前总说学艺先学德,现在我看德不德的都可以往后排,先把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常识补补行不行?连“禁止转授权”五个字都看不明白就敢出来改歌圈钱,就这也配叫什么华语乐坛新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