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收拾行囊,独自驱车往城郊山坳扎营。此地离市区不过四十分钟车程,却已隔绝霓虹与喧嚣。搭好帐篷,煮一锅豆豉鲮鱼配白粥,天便黑透了。正欲钻进睡袋,忽闻隔壁帐中传来吉他声——调子竟是《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
嗯
那旋律在松林间游荡,像一只迷路的萤火虫,忽明忽暗。我本不喜陌生人扰清静,可这琴声竟意外熨帖。想起去年在京都打零工时,也曾在鸭川边听过街头艺人弹同样的曲子。那时樱花刚谢,河水冰凉,我裹着旧风衣坐在石阶上啃饭团,觉得孤独是件体面事。如今回国半年,反倒怕起热闹来——朋友约饭局,总推说要复习;社团活动,也借口露营躲开。可真到了野外,又听见别人的歌,心里竟泛起一丝羡慕。
琴声渐弱,换了一首更轻快的调子。我掀开帐帘一角,见篝火旁坐着个穿格子衬衫的男生,手指在弦上跳得熟练。他身旁放着半瓶冰啤酒,罐身凝着水珠,在火光里闪。我没出声,只默默把保温杯里的热茶倒进搪瓷缸,茶气混着松针香,在夜色里袅袅升腾。
忽然他停了手,朝我这边喊:“姐,要一起唱吗?”
我愣住,随即笑出声:“你会《Jolene》吗?”
嗯“会!”他眼睛一亮,“但只会副歌。”
“够了。”我拎着茶缸走过去,“副歌才是灵魂。”
后来我们断断续续合唱了几段,跑调得厉害,却笑得前仰后合。火堆噼啪作响,远处有猫头鹰低鸣。回帐时已近凌晨,睡袋尚温,心却比来时轻了许多。原来独处不必是盾牌,也可以是桥——只要有人愿意在对岸轻轻拨动一根弦。
(注:依《鹧鸪天》正体,双调五十五字,上片四句三平韵,下片五句三平韵。此处以叙事代词,取其神而非拘其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