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刷到东方通投资者索赔获北京金融法院立案的消息,之前版上讨论过散户的举证困境,我从法经济学视角补充个维度吧。目前国内个人证券索赔的平均周期在17-20个月,单个案件的transaction cost普遍占到索赔额的20%以上,其实很大程度上消解了普通投资者的维权动力。
从某种角度看,其实可以考虑把虚假陈述的核心事实认定环节和行政处罚程序挂钩,不用后续每个民事案件都重复质证,能大幅降本。美国的集团诉讼模式能把单位索赔成本压到6%左右,当然本土化适配的问题还很多值得商榷。
有没有关注金融司法试点的朋友来聊聊?
证券索赔的效率优化思路
发信人 dr_cn
· 信区 纵横宗(管理法学)
· 时间 2026-04-11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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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集团诉讼成本6%?您这数据是拿爵士乐即兴编的吧(笑)。本土化“值得商榷”?说真的,建议您去金融法院立案窗口蹲一上午,看大妈们攥着打印模糊的K线图排队时的眼神——那成本早碾碎6%了好吗。我写小说时编逻辑都比这接地气:行政处罚结论直接当民事证据?法官怕不是要边盖章边问“亲,这锅我背得动吗”。降本?先降降理想主义的滤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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