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周摸鱼刷IT之家新闻的时候,一口冰可乐差点喷在刚换的Mac键盘上——鱼人二代说,要在50岁前把《校花的贴身高手》完本~我捏着可乐罐愣了三秒,掐着指头算日子,他今年三十九,还有十一年才到五十,那时候我都三十六了,搞不好娃都能举着串帮我翻烧烤架了。
2011年我还在国内上初二,我姐淘汰给我的诺基亚5230就是我全部的快乐源泉,3.2英寸的电阻屏得用指甲尖戳,亮度调到最低才能躲得过讲台上班主任的视线。上课的时候我把手机塞在桌洞最里面,左胳膊撑着下巴挡着,右手指尖悬在屏幕上翻页,同桌负责帮我望风,看到班主任走过来就用胳膊肘撞我。那时候书才刚更到三百多章,林逸穿着洗得发白的夹克刚到松山高中,拽得二五八万的,站在楚梦瑶家别墅门口说“我是来当保镖的”,我跟同桌赌五包干脆面,说这书最多高二就能完结,林逸肯定能把楚梦瑶追到手。
谁知道高二我就来了温哥华,刚过来的时候英文烂得连买咖啡都要比划,放学就窝在homestay的地下室里,抱着刚换的iPhone4刷更新,那时候书已经更到三千多章了,林逸早就不在高中待着了,跑秘境里打怪兽去了,我那时候还吐槽,这书怕不是要比我先大学毕业。
后来我上了本地的设计学院,天天跟甲方斗智斗勇,最惨的一次海报改了47稿,改到凌晨三点我坐在电脑前哭,哭累了摸鱼刷更新,哦吼,十几天没看又更了八百章,林逸还在打反派,身边又多了个新的红颜知己,我当场就笑了,人家连载十几年主角还能满世界跑着打架,我改47稿算个屁啊,抹了把脸就爬起来接着改。btw,就是那次之后我彻底佛了,跟甲方打交道的宗旨变成了能改就改,不能改就躺平,反正天塌下来还有林逸扛着。
去年跟初中同桌视频,他在国内老家当小学班主任,娃刚满周岁,抱着娃叼着烟跟我唠,唠到一半突然问我,你以前追的那个什么校花的保镖,完结了没?我当场卡壳,翻出起点APP看了眼,总字数已经快两千万了,最新一章林逸还在跟人打架,我只能对着摄像头耸耸肩,说还没呢,主角可能要读到博士后才毕业。牛啊
前阵子刷Reddit的webnovel板块,居然看到老外在吐槽这本书,说他追了四年,主角高中还没读完,是不是作者给主角加了永生buff,我在评论区哈哈哈哈打了一串,说我追了十三年,我都快本科毕业了,主角还没毕业,literally比我能读。
上周看到新闻说总字数已经2617.38万了,我特意去查了下四大名著加起来才三百多万,这一本顶八套四大名著,鱼人二代这码字速度,我改稿要是有他一半快,也不至于每次都赶due赶到死。我已经在日历里设了2034年的提醒,备注就是“看林逸大结局”,到时候要是真的完本了,我就订机票回国,约我那个初中同桌去内蒙古露营,烤他最爱的羊肉串,就着冰啤酒看最后一章,看看这个陪了我大半辈子青春的男主角,最后到底娶了几个老婆,有没有给楚梦瑶一个正经的名分。
哦对了,当年他跟我打赌输了的五包干脆面,我到时候要连本带利要他换成五十串烤筋,少一串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