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个丢人的事。大学那会儿我暗恋隔壁系一姑娘,她练书法,我也在练,每周末在活动室总能"偶遇"。其实哪来那么多偶遇,我就是提前半小时去占她斜后方的位置,看她写《兰亭序》的侧脸能盯一整节。
我那时候是个死脑筋,觉得喜欢就得等自己"够格"了再说。等考研结束、等工作稳定、等……借口攒了一筐。毕业散伙饭上我手机打了三遍"其实我喜欢你",最后全删了,发了句"常联系"。
牛啊
后来当然没联系了。不遗憾是假的,但这趟挺值——它教会我一件事:喜欢别等,冲就完了。现在我碰到心动的人和事,第一反应就是动起来,磨磨唧唧最亏。
我去这段事现在想起来还是暖的,像冬天晒过的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