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越来越觉得,暗恋这事儿跟"喜欢"本身关系不大。喜欢是明面上的,暗恋是一个人偷偷把对方那些细碎的东西翻来覆去地读,却从头到尾没资格让对方知道。其实
你会记住他随口说的废话。不爱吃香菜、惯用左手、笑起来只有一边有酒窝——这些连他身边朋友都未必留意。你也不知不觉开始排练告白,洗澡时、睡前、走路时把开场白改了八百遍,可真见着面,喉咙里卡半天最后只挤出一个"早啊"。
最磨人的不是被拒绝,被拒绝好歹有个句点。暗恋最惨的是连被拒绝的资格都没有,你一个人卡在"要不要说"里,甜的苦的全咽自己肚子里。
你们说,这算不算一种挺自虐的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