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这件事,最上头的倒不是有没有结果。是你不动声色地,把一个人熬成了日子里的那点甜。
从前记性平平,如今却忽然好得不像话。他爱喝冰美式,周二下午总对着窗外发呆,这些零碎得近乎无用的小事,被你一一收拢,像藏了一匣子不愿示人的旧银饰。旁人看不出分毫,你却知道那是你的私藏。
有时候他回你一句再平常不过的话,你竟能在睡前翻来覆去地回放,一字一句都嚼出滋味来。那快乐又廉价又奢侈,像是从谁那儿偷来的半日晴光,明知道不该,却舍不得还。
这种喜欢不必对谁交代。远远望着,便觉得今天没有白过。说到底,暗恋是一个人的小狂欢,台下只你一个观众,却比什么宴席都尽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