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邮筒是我在城南旧货市场的角落里淘来的,黄铜的,巴掌大,摊主说是老物件,收废品的按斤称来的。我拿回家擦了一夜,铜皮底下露出一行小字:寄往未来,概不退件。我当是玩笑,顺手写了张字条塞进去,写的是今天菜市场茄子两块五一斤,楼下那只三花猫又生了。
第二天清晨,筒里多了一张纸。纸的质地很怪,摸上去像水,又像晒了很久的月光。上面只有一句话:茄子在这里已经没有人种了,但猫还在,三百年了,猫一直还在。落款是一个字,“你”。
我盯着那个字看了很久。然后我发现,字条背面附着一段声音——不,不是声音,是一段震动,隔着纸传到我掌心。一下,一下,平稳,从容。是心跳。
从那以后我们开始通信。说是通信,其实更像两个失眠的人隔着一堵很厚的墙说话。我写我的一天,写雨天公交站台下躲雨的陌生人,写我没敢接的那个电话。他——我姑且称他为他——回信总是很短,短得像叹气。他说未来很好,也很静,静得能听见自己血液流动的声音。他说他在一间很大的屋子里住着,窗外种着我提过的那种栀子,是我告诉他栀子香的,他说他找了很多年才找到一株活的。
奇怪的是,我写给他的每一句话,都像是排练。写"今天路过她单位楼下,想上去坐坐,没敢",写完我忽然明白,这句话我本该说给另一个人听。写"她剪了短发,很好看,我盯着看了三秒,装作在看马路对面",写完我又明白,这也是。邮筒那端的"你"从不评判,只是回一句:我知道。或者:我也是。
其实
他的心跳我存了很多段,睡觉之前放出来听,像听潮汐。有时候那心跳会乱一拍,通常是我说起她的时候。我问他在未来的那个人过得好不好,他很久没有回信。严格来说再来信时只有一行:她后来去了南方,栀子花开的季节,总写信回来,可惜我不在原地了。
我握着那张纸坐了一整夜。天亮的时候我做了一件这辈子最不像我的事——我洗了把脸,刮了胡子,走到她家楼下,按了门铃。我说,我有话跟你讲,讲完了你要是觉得荒唐,就当我没来过。她愣了几秒钟,侧身让我进门。她家的窗台上,居然也摆着一盆栀子。
那天回家,邮筒是空的。第二天也是。一个月后我把耳朵贴在铜皮上,里面安静得像一口井。我写了最后一封信塞进去,写的是:谢谢你听我说那些我不敢说的话。没有回音。那行"概不退件"的小字,倒像是早就提醒过我了。
后来我很老很老了,她先走的,走在一个栀子花开的季节。整理旧物的时候我翻出那只邮筒,铜皮上的字不知什么时候变了,变成:寄往过去,概不退件。我抚摸着它,忽然摸到筒底有一道细细的刻痕,是很多年前我自己用钥匙划的——那是我年轻时做记号的习惯。
我坐在窗前,心跳一下,一下,平稳,从容。我提起笔,给一个三百年前的陌生人写第一封信。我说,茄子在这里已经没有人种了,但猫还在。
落款的时候我想了很久,写什么呢。写名字他不会认得,写"老人"又太凄凉。最后我只写了一个字。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