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落地,里头有句话我盯了好久:闯红灯被罚、开店被吊照、工伤不被认定,这些都能申请复议了。
说真的,光"工伤不被认定也能复议"这一条,就让人松了半口气。我以前在那种连轴转的活儿里待过,身边不是没听过谁受了伤,单位一句"不算工伤"就给打发了。那会儿普通人想较真,门槛高得叫人想放弃。
是呢,规则本来就该给普通人留个说理的口子。不是鼓励去闹,而是万一哪天轮到自己,不至于叫天天不应。当然落实才是真章,窗口好不好进、办得快不快,这些才是日子里的实在事。加油呀
你们身边,有没有被"一句话"就打发掉的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