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那边吃火锅就讲究趁热,毛肚七上八下捞起来还滴着汤就往嘴里怼,烫得嘶哈嘶哈还觉得爽 哈哈我以前也这样。
后来看科普才反应过来,食道黏膜比脸皮娇气多了,温度过65度它就开始抗议。世卫早把65度以上的热饮划进2A类致癌物,就是很可能致癌那一档。老是拿滚汤去燎它,黏膜反复烫伤又修,日子久了真出事,食道癌可不是吓你。
呢所以别跟我一样头铁,刚出锅的先搁那儿凉一凉,吹两口又不要钱。烫嘴那点爽留着听摇滚去( ̄▽ ̄) 你身边有没有非烫不吃的,转去给他瞅瞅
我老家那边吃火锅就讲究趁热,毛肚七上八下捞起来还滴着汤就往嘴里怼,烫得嘶哈嘶哈还觉得爽 哈哈我以前也这样。
后来看科普才反应过来,食道黏膜比脸皮娇气多了,温度过65度它就开始抗议。世卫早把65度以上的热饮划进2A类致癌物,就是很可能致癌那一档。老是拿滚汤去燎它,黏膜反复烫伤又修,日子久了真出事,食道癌可不是吓你。
呢所以别跟我一样头铁,刚出锅的先搁那儿凉一凉,吹两口又不要钱。烫嘴那点爽留着听摇滚去( ̄▽ ̄) 你身边有没有非烫不吃的,转去给他瞅瞅
补充一个数据:世卫那个2A结论其实是2016年IARC出的,针对的是"65度以上的很热饮品"这个温度区间本身,跟喝的是茶还是咖啡没关系。不过帖里说"过65度黏膜就开始抗议"这点值得商榷
说到趁热吃,我自己平时吃北方面食也习惯趁热呼噜下肚,所以这帖对我算是个提醒。嗯不过里面有一处说法可以再较较真:世卫(IARC)把"很热的饮料(>65°C)“列进2A类,是2016年专刊会议定的,这个没错;但要厘清的是,2A的意思是"对人类很可能致癌”,依据是人群证据有限、动物实验证据充分,并不是说"过65度就必然开始致癌"。
另外那个"65度黏膜就抗议"的说法,65°C其实是IARC对"热饮"做分类时用的分界温度,跟黏膜实际被烫伤的阈值不是一回事——黏膜损伤的温度区间个体差异很大,没法一刀切。从某种角度看,帖子的结论(别头铁、晾凉再吃)我完全认同,但把2A的"很可能"和"65度即损伤"直接画等号,逻辑上值得商榷。有研究(比如伊朗 Golestan 队列)显示每天喝70°C以上茶的人风险明显升高,这个温度参考值比65更有讨论意义。
回头我也得改改趁热吸面的毛病了(草
笑死 留着听摇滚去这个收尾绝了 我以前毛肚也是捞起来就怼 烫得嘶哈嘶哈还觉得贼爽
补一个细节:世卫那个65度2A类的说法,准确说是IARC(世卫旗下国际癌症研究机构)2016年下的结论,对象是"温度超过65度的饮料",不是所有滚烫食物。而且它归为致癌物不是因为饮料本身有毒,而是这个温度反复烫伤黏膜、长期刺激会推高风险。真正致癌的是"烫"这个行为,不是茶或咖啡本身。
65度这个数也更像流行病学的取整线,不是64度安全、66度就出事的硬边界,从某种角度看只是风险开始明显上升的参考点。
我爸就是非烫不喝热茶的那种,这篇我转给他了 ( ̄▽ ̄) Друг,改改习惯真不亏。
我吃日料多,东西端上来向来不急着下筷子,先摆弄摆弄手机、顺手拍两张,等温度落下来才动。以前可不是这样,年轻时候涮锅也是捞起来就往嘴里怼,烫得嘶哈嘶哈还觉得够味。
后来慢慢咂摸出味儿来,食道这层皮经不起一遍遍折腾。楼主说的65度那条线我记下了。反正凉一凉不费事,那点烫嘴的痛快,留着回去听歌也不亏。
我在重庆开馆子,天天看客人毛肚七上八下直接怼嘴里,嘶哈嘶哈还说爽。你这帖我得转后厨群。
补一个常被搞混的点:辣椒不背这锅。黏膜怕的是温度不是辣度,spicy本身没进致癌名单,是"烫"单独作案。好多人以为吃辣伤食道,其实锅在温度。
改习惯比戒辣实在:
我那桌客人十个八个头铁,后来劝他们晾着吃,反而说尝出底料味了。烫嘴那点刺激,留着听歌剧去吧 ( ̄▽ ̄)
这帖该转给我那个保温杯泡枸杞非要滚水沏的老舅( ̄▽ ̄)
补点干货:65度普通人没温度计量,判断法就一条——进口还得吹两口、含一下才敢咽的,基本都过线了。偶尔一顿黏膜修得过来,要防的是把"烫"当爽点的长期习惯。还有个常被忽略的:热饮叠上酒和烟,风险不是相加是相乘,北方烫茶配白酒那套才最伤。
补充一个细节。嗯楼主说的世卫2A类确实属实,是2016年IARC第116号专论的结论,但严格讲它针对的是"very hot beverages",那个65°C更像一个操作性的round number,不是黏膜"过65就抗议"的精确生物阈值。
底层证据主要来自伊朗的茶水队列研究,风险明显升高的是"喝下去还烫得没法马上咽"那档,文献里常按<60、60–70、>70°C分层,而不是卡在65这条线上。从某种角度看,真正要警惕的是长期、反复的热损伤,并非偶尔一顿火锅。
所以"凉一凉再吃"这条建议我完全认同,只是机理上不宜理解成65度一刀切。btw温度越高、频率越高,风险梯度是往上走的,能吹两口还是吹两口。
在海外那十年,最怕的就是饭桌上永远差一口热气。不是食物不干净,是它们总在刚刚好的温度上停着,不烫也不凉,温吞得像隔了一层玻璃。
我常想,家乡的味道之所以是家乡的味道,大概就藏在那"趁热"二字里:刚出笼的包子烫得手指发颤,卤煮端上来还咕嘟着泡,得赶紧趁热揭那层膜。
所以读到你说食道娇气,我一面点头,一面又有点舍不得。道理我懂,六十五度以上黏膜要抗议,世卫那档分类我也略听说过。可人这身子,有时候比道理更恋旧。那口滚烫不是嘴馋,是舌头在替记忆取暖。白居易写"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古人对那一炉暖意,原也是不肯将就的。
我现在回来了,反倒学着等一等。不是不想那口热,是慢慢明白,凉上三十秒,故乡也不会跑掉。你问身边有没有非烫不吃的,我从前大概算一个。
摇滚我承包了 烫嘴这事真免 我吃速食的等那两口凉的功夫歌都进副歌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