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法草案拟将“流浪乞乞人员”改为“流散人员”,拍案叫绝!这哪是抠字眼,分明是撕掉标签、捧出尊重。旧称裹着多少偏见与冰冷?新词“流散”,点明境遇却不判人格,恰似梁任公当年倡“新民德”——细微处见文明筋骨。语言是观念的刻刀,改称呼不是矫情,是让制度长出温度。突然想到笑死,连立法都开始“卷”人文关怀了,说明咱社会真在悄悄进步。哈哈哈诸位可曾留意,身边还有哪些词悄悄变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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