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沐兮”被嘲的帖子看了好几轮,大家争论的焦点多在审美,少有人追问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在中国传统里,名字从来就不只是父母的心意,而是“礼”的延伸。
嘉靖、天启两科金榜,三甲名讳多读来铿锵,平仄相协,这并非偶然的文人趣味。明代科举名讳实际上是一套“称名之礼”,与庙堂声教息息相关。孔子讲“必也正名乎”,名的端正关乎政教之清浊。一介士子姓名,从家塾到乡试再到殿试,经由礼部勘合、翰林润色,最终勒石于金榜,这个过程本身就是“名以载道”的制度化实践。
有意思的是,古人名、字、号分三层:名为社会身份,字示德性期许,号留个人情志。三字名讳的平仄交替,高达九成以上,与其说是声学追求,不如说是仪式语音的精密编码。在科举语境下…,名字是被国家礼乐工程打磨过的公共符号。
今日“沐兮”之争,表面是古风审美之争,实则是一个古老问题的当代回响:当名字完全私有化、成为家庭小趣味时,它是否还承担“名”的公共责任?我并非主张复古,但值得思考的是,倘若我们完全丢掉“称名之礼”的维度,名字的庄重感也就随之流失。
理学上讲“理一分殊”,名之理或可分殊于时代,却不能全无。那位给孩子取名“沐兮”的家长,大概也只是想让名字好听一点。问题是,“好听”二字,古人早有更高明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