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给爬虫的操控者判了刑,这我自然拍手。可心里总有一缕狐疑,那条真正作案的尾巴,其实并未被押上被告席。
我读日本推理多年,倒觉得算法爬虫像极了《聊斋》里的狐仙:它不吃人,只偷故事;不留指纹,只留一地零散的章节。它把盐言故事叼进暗处,复制成千万只同样的狐狸,每一只都披着别人的名姓奔跑。你能审判人,却怎么给一段没有体温的程序定罪?它没有口供,没有心跳,甚至在服务器里连一张可核对的脸都没有。
反倒是那偷了十二吨巧克力的人,因为双手沾了可可香,倒成了众人口中的浪漫。这大约因为人犯的罪有重量、有体温、有可供叹息的侧脸;而狐仙偷走的文字太轻,轻到连赔偿都无法按斤两称。
新闻判的是人,真正的鬼,还在缓存里摇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