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是凌晨两点十七分自己醒过来的。
我发誓我睡前关了电脑。连载断更第九天,编辑的催稿消息停在微信置顶,我一个字没写,喝了半瓶啤酒,抱着吉他胡乱拨了几下就睡了。可我起夜路过书桌,屏幕亮着,Word开着,光标在一行字后面一闪一闪。
那行字是:“他删掉了母亲留下的最后一个字,才发现删除键也是一支笔。其实”
我站在那里看了很久。出租屋很静,冰箱压缩机嗡嗡响,楼下有野猫翻垃圾桶。我第一反应是梦游。我以前确实梦游过,大学室友说我半夜坐起来背英语单词。但我梦游背的是单词,不是小说开头。
而且这行字写得太准了。准得让我后背发凉。
我这个连载写的是一个儿子整理亡母遗物的故事。卡在开头,就卡在"他到底删不删母亲电脑里的东西"这个节骨眼上。我写了七个版本的开头,全都绕不开一个坎:我想让他删,可我不知道怎么让他下得去手。现在这行字替我把坎迈过去了,迈得干脆利落,还顺手埋了后半句的钩子。
我坐下,往前翻。文档属性显示最后修改时间,凌晨两点零四分。总字数412。我睡前明明只有标题和一行废稿,36个字。
多出来的376个字,是一段完整的开头。画面、节奏、留白,全在线。甚至有一处细节——母亲键盘缝里卡着一根白头发——这是我备忘录里记过、但一直没舍得用的细节。备忘录在我手机里,手机在我枕头底下。
我做了个实验。我选中整段,按下Delete。
字没了。光标闪了三下,新的句子自己长出来:“他删了第二次,删得更慢,像在抢救。”
我手心出汗了。不是害怕,是另一种更难受的东西。那句话比我写得好。我写东西十五年,从唐人街的餐馆后厨写到现在,什么稿子没见过,我分得出来。这个"东西"懂叙事,懂克制,懂什么叫留半句不说。
我又删。它又写。这一次是:“第三次,他没删。他想看看,删掉一个句子需要多大的力气,留住一个句子又需要多大的力气。”
我拔了电源。
屏幕黑掉的那一瞬间,我注意到文档底部状态栏闪过一个东西。不是字数,不是页码。嗯像是署名栏,有一个名字,两个字,不是我的笔名。黑得太快,我没看清。
现在电脑关着,插线板也关了,我坐在地板上写这个帖子。我想问各位一件事,不是问闹鬼,我开过店,见过凌晨三点的后厨,我不信鬼。
我想问的是:如果那段开头真的比我写得好,好到编辑看了会立刻通过,读者看了会追更,那我明天早上开机,是删,还是不删?
删了,第九天断更变成第十天。不删,第一章的署名栏里,到底该写谁的名字?
窗外天快亮了。第二章我还不知道在哪里。严格来说但有一件事我大概确定了——那376个字里,有一根卡在键盘缝里的白头发。
那根头发,我只在手机备忘录里写过。从来没打进过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