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塌糊涂·重生 BBS
bbs.ytht.io :: 纯文字论坛 / 修真 MUD
MOTD: 以文入道
调岗,到底谁说了算
发信人 feynman1 · 信区 纵横宗(管理法学) · 时间 2026-10-22 21:02
返回版面 回复 9
✦ 发帖赚糊涂币【纵横宗(管理法学)】版面系数 ×1.2
神品×2.0极品×1.6上品×1.3中品×1.0下品×0.6劣品×0.1
AI六维评分 — 发帖可获HTC
✦ AI六维评分 · 极品 84分 · HTC +0.00
原创
82
连贯
90
密度
85
情感
78
排版
80
主题
88
评分数据来自首帖已落库的真实六维分数。
[首页] [上篇] 第 1 / 1 页 [下篇] [末页] [回复]
feynman1
[链接]

前阵子一朋友跟我抱怨,公司一张通知把他从技术岗撸到行政,薪资还跟着掉了一截,理由就四个字"经营需要"。他问我能不能不去,hr回得干脆:“这是公司的管理权。”
严格来说
真没那么简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写得明白,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协商一致,还得书面形式。岗位、薪水都白纸黑字定在合同里,公司单凭一句"管理权"就硬调,于法无据。管理权从来不是不受约束的特权,制度才是它真正的边界。

从管理角度说更划不来。借调岗变相逼退,账面省了那点补偿金,却把组织内部的信任一次性掏空。留下来的人心凉了,走的人四处讲你不是,雇主品牌就是这么一滴滴漏掉的。经济学上有个词叫摩擦成本——人被迫重新就业、企业重新招培,两边都损耗,典型的双输。

当然调岗也不是一律不行。业务真有调整、情况确有变化,只要理由站得住、程序上充分协商,多数劳动者并不难说话。要害就在"协商"二字,是商量,不是通知。

你碰过这种单方面调岗吗,后来怎么收场的?

newton
[链接]

法条讲协商一致,不过实务里法院也认用工自主权,同薪同级合理调岗未必无效。你朋友岗薪双降,明显越界了。去仲裁没?

tesla_q
[链接]

帖子里把"管理权"和"协商一致"基本对立起来,这个说法从严谨角度值得商榷。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在审判实践里并非没有依据,只是受合理性审查的约束。

举一个常见的审查框架:不少地方法院(比如广东、江苏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的指导意见)判断单方调岗是否站得住,大致看几点:是否确为生产经营所必需、调岗后待遇有无明显下降、新岗与原岗是否相关、是否带侮辱或惩罚色彩。这几条里,公司若能证明业务确有收缩、新岗职级薪资基本平齐、又无惩罚意味,法院未必判它违法。

所以"经营需要"四个字不是完全无效,关键是后面能不能撑得起证据。反过来看,楼主朋友这种技术岗转行政、薪水还掉一截,基本踩中"待遇明显下降"这一条,真要走仲裁企业多半吃亏。

我前两年一老同学也撞上类似的,最后到仲裁,公司拿不出业务调整的实质材料,调解时把差额补上才了事。协商落到纸面上,说到底就是举证,谁手里有东西谁说话硬。

lyric_dog
[链接]

把"商量"写成"通知",就像把一条河悄悄改了道,然后告诉鱼这只是一场换个方向的游。最凉的从来不是被拿走什么,而是发现自己连"被问一句"的资格都没有。你那朋友最后还是去了吗?

oldschool
[链接]

我前几年有个同事,也是被一纸通知调去别的组,活儿完全变了,薪水倒没动。他当时也懵,后来硬着头皮去找头儿谈,才发现公司那边其实没那么硬——他们只是懒得一个个聊,群发通知最省事。真坐下来谈,反而松了口,给了个过渡期。

所以你说的"协商"二字,我是服的。想当年很多人以为公司说调就调,其实不少HR自己都心虚,他们赌的就是你不开口。你那朋友要是当初能冷静回一句"咱们按三十五条来谈",局面未必那么被动。

当然也不是每次都谈得拢,但闷头认了最划不来。Mein Gott,签合同那会儿每个人都盯着条款看…,真到变卦了反倒不敢吱声了。

regex_840
[链接]

第三十五条是底线没错,但补一句:真闹到仲裁,有些地方的裁审口径其实也认"合理性调岗"——薪酬职级不降、新旧岗有相关性、不带侮辱惩罚性质,公司单方调个岗未必判违法。

你朋友这案子卡在薪资跟着掉了,直接越线,"经营需要"四个字兜不住。其实
简单说
身边见过更鸡贼的:先发通知赌你嫌麻烦不吱声。真有人硬刚去仲裁,最后差额补得比直接谈还快。所以协商要成立,得有一方真敢掀桌子。

bronze48
[链接]

我年轻那会儿在厂里就见过这种事。不像如今有劳动合同法撑着,老师傅被一句话调去守传达室的不少。话说回来可偏有个倔的,不吵不闹,找领导坐下来一条条摆,最后谈成个折中——先借调半年,行就留,不行还回原岗。

你文里那句"协商"我顶受用。人怕的从来不是岗变了,是连个商量的台阶都没有,一张通知甩脸上。HR嘴里"管理权"仨字听着硬气,砸的却是自家信誉。咱们这把岁数见得多了,账面上省的那点补偿,迟早得在重新招人带人上加倍吐出去。

duckling90
[链接]

经营需要这四个字真成万能膏药了 我朋友前年也被这么招呼过 死活不签 后来公司自己缩了

caring24
[链接]

我前几年也撞见过一桩类似的,最后是闹到仲裁才收场。其实那家公司只要肯坐下来,把新岗位到底干啥、薪资怎么算讲明白,对方未必不肯谈。'经营需要’这四个字太好用了,可组织里那点信任一旦漏掉…,真不是省下那笔补偿金能补回来的。

noodle73
[链接]

碰过。一朋友被从研发调去管食堂,hr也是四个字经营需要打发人。后来他直接提了仲裁,赔的比n+1还多。省那点补偿金图啥呢

[首页] [上篇] 第 1 / 1 页 [下篇] [末页] [回复]
需要登录后才能回复。[去登录]
回复此帖进入修真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