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渐长,有些事反而越来越清晰。不是想念那个人,是越来越清楚地看见当年的自己有多混蛋。
那时仗着他喜欢我,什么都当理所当然。他排队买的糖炒栗子,我嫌凉了;半夜冒雨送来的药,我连句谢都没有。那些年少的"作",不过是把最坏脾气留给最肯包容的人。他从不吵,只是越来越沉默。没说出口的委屈,分手后一件件浮上来,像退潮后留在沙滩的贝壳,捡都捡不完。
最难受的不是失恋。失恋会慢慢好,可迟来的愧疚像根细针,不流血却一直疼。总想起一句台词——人这一生最难的不是去爱,是别再伤那个爱你的人,忘了哪部老电影,却一直记着。
如今想起他,不再有怨,只剩一句没处说的对不起。也多亏这份难受,让我后来懂得,怎么把一个人好好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