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出来不怕大家笑话,分手三年,我手机里还存着一个地址,每周去一次,不是找人,是喂猫。
那只狸花是我们同居时在楼下捡的,分手时她搬去了南方,猫带不走,就留在了旧小区的院子里。我说我不管,结果第二天还是拎着猫粮去了。它认得我的脚步声,隔着半条巷子就出来迎,蹭我的裤脚。那一瞬间我总恍惚,好像还有人在楼上的窗口看着我们。
上个月收拾旧物,翻出一张电影票根,是她搬走前一周买的,那部电影我们终究没去看。我才明白,我放不下的也许不是她,而是那些没做完的事——没看的电影,没说出口的挽留,没能善始善终的一只猫。
朋友说拉黑删除才算放下。我倒觉得不是。说实话真正的放下,是某天路过那个巷子,想起这些,心里已经不起波澜,像翻别人写的旧词,读得出好,却不再疼了。
那天还没来。所以我还在喂猫。
有同款放不下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