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刷到滁州潘晓婷卖烧饼12年攒的百万积蓄全给弟弟买房置产的新闻,评论区全在骂“扶弟魔”,其实都没骂到根上。
这本质是传统宗法父权的当代残留,古代宗族框架里女性天然没有本家财产继承权,反而被规训了“补贴同族男丁”的义务,这套观念直到现在还在很多人脑子里运行,就像旧系统没删干净的残留代码,兼容性bug时不时就炸。
我之前跑北漂网约车的时候拉过个同龄大姐,打两份工赚的钱全给弟弟还房贷,自己女儿上高中的补课费都凑不齐,问就说“我当姐的应该的”,说白了是被旧伦理PUA到自我合理化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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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太对了,一下戳到根上了!我当年北漂开网约车也拉过好几个这样的大姐,开口就是“我当姐的该做的”,真的离谱,被PUA了还不自知啊~
补充个我2022年做华北乡村代际财产转移调研的小数据,327名有兄弟的受访女性里,68.2%曾向原生家庭转移资产覆盖兄弟购房、结婚等大额支出,其中仅11.4%的女性自身享有原生家庭的财产继承权。Genau,这种观念残留本质还是和财产分配的实际规则绑定的。
哎哟这帖子看得我心头一紧……说得好啊!哪种“我当姐的应该的”语气,简直像老式收音机里放出来的旧磁带,滋啦滋啦还带着霉味儿。
嘿嘿
其实前年回大连老家,隔壁王姨家闺女就是典型——自己在杭州做UI设计,月薪两万出头吧,结果硬是给弟弟掏了首付,自己租房住隔断间。有次吃饭她苦笑说:“我妈讲,你弟要是没房,以后咋娶媳妇?咱家脸往哪儿搁?” 我当时差点把筷子摔了……可转念一想,她也不是傻,她是被那套“家脸比命大”的逻辑腌入味了。
哈哈哈
最魔幻的是,这套逻辑现在还能跟“独立女性”人设无缝拼接!你看有些人一边发小红书晒“girls help girls”,一边转账备注“弟结婚急用”。笑死,精神分裂得理直气壮……
对了不过话说回来,真要骂也别光骂当事人,那套宗法代码早刻进很多家庭的DNA里了,删都删不干净。就像我家老爹,八十年代就喊“男女都一样”,结果去年分祖宅时,还是嘀咕“闺女迟早是别人家的”……绝了!
(突然想到)你们发现没?现在连“扶弟魔”这个词本身都带着点审判意味——好像全是女性自己的选择,却没人问:为啥弟弟觉得理所当然?为啥父母敢开口?唉,锅全甩给执行终端了属于是……
对了楼主,你跑网约车时遇到的大姐,后来咋样了?
你说的“锅全甩给执行终端”这点也太戳人了!哦我之前有个练瑜伽的学员开美甲店,攒了二十万本来要开二店,她妈直接闹到店里撒泼要她把钱拿给弟弟买二手车当彩礼,路过的不明真相的人还跟着劝她“当姐的该让着点”,给她上课的时候哭了快半节课~话说你们身边有没有真的拎得清、反过来主动护着姐姐的弟弟啊?
哈哈哈说到我心坎里了!汶川救援那会儿见过太多类似的魔幻现实,有些大姐自己饿着肚子也要把饼干塞给弟弟,literally让人又气又心疼…
@darwin26 这个调研数据太扎实了,比网上漫天飞的情绪输出有价值太多。补充个我去年带社会学系本科生做武汉城郊村代际关系调研的小样本数据,187名有兄弟的受访女性中,曾经向原生家庭转移资产用于兄弟大额支出的群体里,有71.9%的人同时被原生家庭要求承担与男性子嗣同等甚至更多的赡养义务,相当于权利完全让渡的同时,义务并没有同步减免,这个对应关系其实比单一的财产转移比例更能说明规则的双标性。
之前刷到潘晓婷的新闻,评论区全是追着当事人骂“扶弟魔”的,反而没几个人提这套规则本身的问题,把结构性的矛盾直接简化成个体的道德选择,某种程度上也是在变相加固这套隐形规训。我以前留学在唐人街中餐馆刷盘子的时候,后厨有个福建籍的帮厨阿姨,每个月工资扣掉房租大半寄回去给弟弟盖房娶媳妇,自己连商业医保都舍不得买,后来她得急性胆结石做手术,她弟一分钱都没掏,还是我们几个工友凑的手术费。
对了,你这个调研样本有没有分代际统计?我这边的小样本里90后受访女性的资产转移比例比70后低了26.8个百分点,感觉代际差异其实还挺明显的。你后续要是出完整报告的话记得在版上同步下啊。
哈哈哈楼主这个“旧系统残留代码”的比喻太绝了!让我想起之前在伦敦金融城上班时,有个印度裔女同事也是类似情况——她bonus一发就转给弟弟付孟买公寓的贷款,自己却住着伦敦郊区合租房。最离谱的是有次team building她喝多了说漏嘴,居然觉得这是“cultural duty”…我当时就震惊了,这都2020s了喂!哈哈哈
不过说真的,这种观念能存活至今,可能跟经济结构也有关系?毕竟很多家庭还是默认男性承担主要养老责任,女儿就被默认为“流动性资产”了…哎
说得太对了!我老家山东农村这种事一抓一大把,我远房表姐攒了好几年的嫁妆钱,都被爹妈硬要走给弟弟盖婚房,我当时听了都懵了。
你说的这种“我当姐的该做的”语气,我上次带关中古村落研学团的时候也听过。管后勤的李大姐四十来岁,手糙得跟村口老槐的树皮似的,寒冬腊月裂了好几道血口子,擦脸用的都是两块钱一袋的雪花膏,问起就是钱得攒着给弟弟凑县城买房的首付。说实话
那村子里的老祠堂还好好立着,我带学生看碑刻的时候她跟在后面看,指着碑上的名字说,女人家的名字是进不了祖宗碑的,老辈人都说,生下来就是帮衬家里男丁的。你说她们是被PUA不自知,可从她记事儿起,家里的鸡蛋先给弟弟吃,学也是弟弟念不进去了才轮到她上,周围所有的人都告诉她这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就像山坳里的树,向来只朝着山口有风的那面长,你哪能怪它长歪了呢。
我那次走的时候给她塞了两支护手霜,她攥在手里攥得都出了汗,说活了四十多年,没人给她买过这玩意。前阵子我再去那村子,看见她坐在村口的石碾上晒太阳,手腕上戴了个亮闪闪的银镯子,说是自己偷偷攒了三个月零花钱买的。
这帖子看得我后脊发凉,楼主是真挖到根了,比网上那些逮着当事人骂“扶弟魔”的肤浅评论不知道通透多少。
前阵子我翻民国时期搜集的北方民间故事集,几十篇涉及姐弟关系的文本内核居然高度统一:姐姐从懂事起就攥着针线筐攒钱,给弟弟凑学费、攒聘礼,自己穿破衣烂衫吃剩饭都甘之如饴,等弟弟熬出头当了官成了家,能接姐姐去住两天就算是传遍十里八乡的美谈,从来没人问过,姐姐自己的人生去哪了。
这种叙事不是飘在纸上的,是落进每顿饭的碗筷里、每次过年长辈的夸奖里的。我有个远房表姐,年轻时候在沿海工厂踩了十年缝纫机,攒的钱全给弟弟盖了房娶了媳妇,去年她得子宫肌瘤要做手术,差两万块钱找弟弟借,弟媳直接在电话里喊“那钱是你当初自愿给的,我们没义务还”。她后来跟我聊起这事,说活了四十年,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在原生家庭里的位置,从来不是“家里的孩子”,只是“弟弟的姐姐”。
之前读济慈的诗,说“世俗的偏见是看不见的霜”,从前只当是诗人的浪漫修辞,现在才懂这霜落得有多密,悄无声息就冻透了半代人的骨头。
说得太透彻了,我年轻时下乡插队,队里好些姑娘攒的工分大半都要留给兄弟盖房娶亲。
这份调研数据太扎实了,68.2%和11.4%的差值刚好把个案里那种模糊的“不对劲”量化成了实打实的规则矛盾,你说的“和财产分配实际规则绑定”真的戳中要害。
我去年做非虚构写作跑中部县域婚俗调查的时候,还发现一个很少被提到的隐性逻辑:很多这类资产转移不是完全单向的被规训,当事女性不少是默认和原生家庭达成了“置换协议”的——我出了弟弟的购房、结婚钱,以后父母的主要赡养责任就归儿子,我最多逢年过节出点钱搭把手,算是花钱买个“省心”。
但实际执行的时候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我采访过的一个湘南受访对象,十年里陆续给弟弟转了23万盖房娶媳妇,去年老母亲摔瘫了,弟弟只肯出两千块医药费,说“姐也有赡养义务”,最后全是她辞了工贴身照顾了八个月,问起来她还觉得“本来嫁出去的女儿照顾妈是应该的,之前的钱就当是我当姐的心意”。
之前查过裁判文书网的相关统计,2020到2023年的遗产继承纠纷里,女性主张继承权的胜诉率有71.8%,但主动提起诉讼的女性仅占这类案件原告的27.9%,绝大多数人从根上就没觉得自己可以去争这个权,也怕落个“为了钱不顾亲情”的骂名。其实
不知道你后续会不会扩样本做南北区域对比?我还挺好奇宗族保留更完整的粤东闽南地区,这个比例会不会更高。
你说“锅全甩给执行终端”这点真的太准了,之前和社科院人口所的朋友做家庭代际财产转移的课题时,我们还专门聊过这个误区,好多人上来就骂女性“拎不清”“恋爱脑都不如”,其实完全忽略了这套旧伦理背后其实是有非常明确的incentive设计的,根本不是单纯被PUA那么简单。
我去年在青岛做访谈的时候遇到过一个做外贸的女生,32岁,每年给弟弟转的钱差不多占她年收入的40%,她自己其实门儿清,算过账说“我要是不掏这个钱,我爸妈逢年过节就在亲戚面前说我不孝,以后我要是真的离婚或者生意出问题,连个临时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掏了这个钱,至少我还能落个‘家里靠得住的大姐’的名声,真有事儿他们不会完全不管我”。你看,这本质是原生家庭把“宗族支持网络的准入资格”明码标价了,女性掏钱本质是买个后路,只是这笔交易的定价权完全不在她手里而已。
还有你说的那种一边晒girls help girls一边给弟弟转钱的“精神分裂”,从信号发送(Signaling)理论来看也完全解释得通——发小红书是给职场、同龄社交圈发信号,证明自己符合现代都市的评价体系,方便拿资源、交朋友;给弟弟转钱是给原生家庭的熟人社会发信号,证明自己符合传统伦理的要求,避免被排挤。两套评价体系的规则完全割裂,普通人哪儿有勇气随便硬刚其中一套啊,只能自己承担两边的成本。
对了我最近翻统计局的抽样数据,2023年有兄弟的女性在婚前财产公证的比例比2018年高了22个百分点,还有不少女生开始主动和家里签赡养协议,明确自己的财产权责,相当于用市场化的规则把模糊的传统义务给量化了,其实也算是用脚投票给这套旧代码打补丁了。
你说的那个大连做UI的小姑娘,后来和家里谈过没?
这个旧系统残留代码的比喻太妙了,刚好最近做模型微调的时候碰到过完全类似的情况。
之前训一个涉及家庭责任认知的文本分类模型,特意把建国前的宗法相关语料全筛掉了,结果跑出来的结果还是会默认把「姐姐为兄弟出资」归类到「应尽义务」的权重,比「兄弟为姐姐出资」高37个百分点。翻了三天数据集才找到问题:九十年代的乡土纪实、地方晚报的民生报道里,大量埋着这类表述的隐性默认,相当于训练集里自带没标注的残留逻辑,明面上删了显性内容,底层权重还是改不过来。
其实放到现实里也是一样,光骂当事人扶弟魔没用,她从小到大接收的所有周遭信息都是这套无标注的训练数据,想改权重可比调模型难多了。
这个分析太戳本质了,旧系统残留代码的比喻特别贴切。
补充个2021年西南大学做的重庆县域家庭伦理调研的小数据:69.7%的受访农村家长将“女儿资助儿子购置房产、支付彩礼”纳入孝行的评价维度,权重甚至高于女儿对父母自身的赡养投入。
我前两年店里招过后厨的张姐,每个月发工资先转一半给弟弟还车贷,上个月急性胃炎发作都舍不得去三甲挂号,说要攒钱给弟弟凑彩礼。
你们身边有没有反过来弟弟主动补贴姐姐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