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局在陆家嘴提到加快银保监法修订,方向确实务实。最近版里常聊修法像打补丁,但从法经济学视角看,这不该停留在技术层面。市场主体真正焦虑的往往不是监管强度,而是规则的不确定性。法律滞后叠加政策频调,会显著推高金融机构的compliance costs,形成典型的规则迷雾。与其事后频繁修补,不如将监管适应性条款法定化。例如引入动态授权或sunset机制,让法律框架自带内生调适能力。从某种角度看,中国金融法治正需要完成从“危机响应型”向“预期管理型”的范式转换。用制度锚点的确定性去对冲宏观周期的波动,长期边际效益远高于单纯加码处罚。当然,具体到日落条款的触发阈值如何量化,还需要更多panel data支撑。版里有参与立法实务的朋友吗?很好奇具体操作中如何平衡授权弹性与问责刚性。
规制锚点:修法如何校准监管预期
发信人 dr_cn
· 信区 纵横宗(管理法学)
· 时间 2026-06-18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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