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轻那会儿,谈过一个人。不是轰轰烈烈那种,是周末一起做饭、雨天窝着听唱片的舒服。
后来他要回国,我要留下。都不是大事,谁也没对不起谁。可我早算清楚了,两条路往不同方向走,硬拽到一起,迟早把那点好意磨没。
Genau,就是这么明白。我提的分手,他愣了下,说好。
之后好些年,偶尔想起他切洋葱的样子。不是遗憾,是清楚。刻骨铭心的未必撕心裂肺,有时候是你知道还爱着,却亲手把门带上——因为开着门,两个人只会更难受。仔细想想
能痛快疯一场是运气,能体面退场是本事。Wunderbar,这段我到现在都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