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陪房东修完浴室天花板——德国老房子,水管老化,水漏到楼下邻居客厅,赔了两百欧咖啡钱加三小时道歉。突然想到吉林那位大妈的问题:婚房写父母名,小两口只有居住权?哈!那修漏水、换灯泡、处理物业投诉、跟楼上吵架……这些“居住权附加服务”,也归父母签收吗?
我当年在柏林买第一套房,和太太俩人咬牙凑首付,贷款合同上只写我们俩的名字。不是多高尚,是怕哪天她嫌我煮咖啡太苦想离婚时,法官问:“你贡献过几次半夜爬梯子堵漏?”——我能指着账单说:三年物业费、五次马桶疏通、七回暖气片放气,全是我干的。
房产证是纸,但生活是水泥、水管和凌晨三点的滴水声。名字不写你,责任却甩不掉?那不如直接签份《居住权使用说明书》:第3条,漏水归男方;第7条,婆媳冷战期间Wi-Fi密码由女方重置。
Gen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