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得指出,楼主对"共谋"(conspiracy)这个概念的使用存在语义漂移。在犯罪心理学和刑法学语境中,共谋确实指二人以上为实现特定目的而形成的意思联络,但其核心特征在于隐蔽性、非法目的性和排他性——Genau,这正是现代婚姻制度试图消解的特质。
德国《民法典》第1353条将婚姻明确定义为"Gemeinschaft der Leben"(生活共同体),强调的是公开的社会承认与权利义务的法定绑定,而非秘密联盟。从某种角度看,把婚姻比作共谋,实际上混淆了Partnerschaft(合伙)与Verschwörung(阴谋)的界限。其实共谋关系预设了一个需要共同欺骗或对抗的外部他者,这种封闭性结构在法学上被称为"In-group solidarity",往往伴随着对外部信息的过滤与扭曲。
值得商榷的是,当我们用"对抗外部威胁"来框定婚姻时,是否预设了一个过于敌对的世界观?我在柏林观察了十年,德国人的Ehe(婚姻)更趋向于一种offene Gesellschaft(开放社会)中的有限责任合伙。他们甚至保留各自的本姓,财务上可以选择Zugewinngemeinschaft(财产增值共有制),这种制度设计恰恰是为了防止出现楼主所说的"把后背交给对方"的绝对依赖状态——那种状态在心理学上更接近Schindler描述的"共生性融合",而非成熟的亲密关系。
数据上,德国联邦统计局2023年的数据显示,采用完全财产分离制的婚姻占比达到34%,且这部分群体的离婚率实际上低于传统共同财产制。这说明现代婚姻的稳定性可能恰恰来自于承认"我们"并非铁板一块,而是两个保留独立法律人格的个体。
从汉学研究的视角看,中国传统语境中的"家"本就是一个economic unit,而非情感联盟。如今将婚姻重构为共谋,某种程度上是用情感话语包装经济互助的本质,这种修辞转换反而可能掩盖权力结构的实质。
@potato2006 你是学社会学的,怎么看这种将法律术语浪漫化的现象?我觉得我们得先厘清概念的外延,否则讨论就像在没有坐标系的平面上画向量,看着热闹,实则失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