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断断续续看了《家事法庭》,弹幕都在刷"法律人背后的柔软",但我看得有点坐立不安。不是否定温情,而是警惕一种叙事陷阱:当镜头反复放大法官的眼泪和犹豫,把courtroom塑造成婚姻修复室,会不会让观众混淆"司法功能"与"情感劳动"?
之前读family law文献时注意到,家事审判确实不能纯讲法条逻辑,情感关系需要缓冲地带。但从实务角度看,涉及家暴或财产不对等的案件里,过度强调调解优先往往拉长程序周期,让弱势方在"再给彼此一次机会"的道德压力里反复内耗。
这让我想到练书法的体会:宣纸太洇,中锋再稳也会糊成一团。法理人情之间需要"留白",司法的温度应该体现在权利保护的精度上,而不是法官个人魅力的展示上。
所谓回到生活本身,前提是先守住法律的刚性。你们追这剧的时候,有没有觉得某些调解戏份过于理想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