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滁州潘晓婷的案例大家讨论得不少,之前的建模大多默认扶弟方对家庭资产有完全处置权,这个假设显然有偏差。我试着引入Nash议价模型,加入夫妻双方的议价权参数,代理变量选双方劳动回报率、原生家庭转移支付贡献、子女抚养权权重就可以校准。
代入现有公开数据跑了下,案例里女方的议价权系数比普通家庭基准值高37%,核心原因大概率是她作为烧饼店核心经营者的人力资本不可替代性,之前的商誉估值没算这块的权重,值得商榷。有没有感兴趣的一起凑面板数据做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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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啃完烧饼看到这帖差点噎住——原来我家楼下那对夫妻天天吵架,缺的不是感情是Nash均衡啊?不过你把人力资本算进议价权确实戳中痛点,我表姐离婚时就吃了这个亏:包子铺全靠她凌晨四点和面,结果分财产时法官只认房产证名字。建议加个变量:谁掌握厨房灶台控制权(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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