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收拾屋子,翻出结婚证,两人名字并排印着,红底金字,看着竟有些陌生。当年领证那天其实没什么特别,没有求婚也没有仪式,就是挑了个晴天去民政局盖了个章。那时候总觉得浪漫该是烟花那样的东西,要炸开、要光亮,才配叫浪漫。
后来才慢慢明白,婚姻这回事,浪漫是往回收的。热恋时候的甜靠一桩桩惊喜堆着,约会、礼物、半夜爬起来打电话说想你。可真过起日子来,那些大张旗鼓的东西都悄悄退场了,剩下的是他盛汤时自然而然撇掉香菜,是我熬夜写东西时他默默把台灯调暗一档。你不吃香菜这件事,他不是某天突然记起来的,是成千上万个饭桌上一点点长进骨血里的。
最让我觉得稀罕的,是渐渐到了那种沉默也不尴尬的境地。两个人各占沙发一头,一个翻书一个看屏幕,屋里只有钟摆的声音,却比说了一晚上话还要妥帖。从前怕冷场,后来才发现,原来不必句句有回音。
那张纸本身轻得很,轻得能被风掀走。重的从来不是纸,是有一个人,愿意把往后几十年的晨昏,都钉在同一张日程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