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最近不少朋友吐槽,签个普通运营的offer,竞业协议也跟着砸过来,一锁两三年,连基层销售都没放过。老板们大概是怕商业秘密漏出去,可把全员都套进枷锁里,护城河没修起来,先把人困死了。我觉得吧
法理上这事儿本不复杂。说实话竞业限制的初衷是保护正当的商业秘密,最高法也反复念叨"必要性"加"合理补偿"两条线——落到地方上,尺度却参差得厉害,有的法院几乎照单全收,劳动者自由择业的空间被挤得所剩无几。
人才这东西像水,得流起来才有活气。硅谷当年大面积不签竞业,反倒养出一片相互滋养的人才生态;咱们这边一刀切往下压,推高的是人力成本,压住的却是跳槽带来的那点创新外溢。竞争才催人进步,把人锁在笼子里,护的到底是城,还是自己的怯。